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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婆媳大战影响夫妻感情易造成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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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7/25 9: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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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成都一位女子因为和婆婆发生争吵,将4个月大的亲儿子两次摔在地上,致使孩子经抢救无效身亡。而类似案件北京也曾经发生过,2015年12月大兴的一位媳妇也是因为和婆婆闹矛盾,点燃了3岁孩子身上盖着的被子,所幸扑灭及时,孩子仅受轻微伤。

      当下很多热播的婚恋电视剧里,婆媳大战一直是热门话题。而现实中,婆媳相处产生的摩擦,也引发了许多官司纠纷。

  记者对近年北京法院审判的涉及到婆媳关系的20余起案件作了统计,发现其中约有65%是离婚官司,15%是婆媳之间因为继承、房产等引发的经济纠纷,还有20%是因婆媳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婆媳之间的矛盾根源主要在于彼此之间的年代差异、地域差异、生活习惯差异以及观念差异。如果没有一个和谐的婆媳关系,无疑会极大影响家庭幸福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故事

  小两口闹离婚

  竟是因为换了一口锅

  根据有关社会与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显示,离婚案件中约有近半数是因婆媳关系不和引发的,而很多丈夫起诉的理由是妻子不尊重、不孝敬公婆。这种矛盾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婆媳之间生活环境不同,特别是城市和农村家庭的差异,由一些日常生活小事引发的。

  方先生和妻子小肖是大学同学,在校园里自由恋爱,毕业后结婚并有了宝宝。但曾经你侬我侬的小两口,却在结婚后屡屡因家庭琐事以及婆媳关系发生争吵。去年,方先生不顾妻子的反对,坚决把孩子送回了老家。二人矛盾升级,方先生提出离婚,甚至因为商议离婚时情绪过激,妻子先后两次报警。

  什么事情让夫妻之间火药味十足呢?方先生说,他工作辛苦,经常出差,但妻子不仅对他漠不关心,而且还不尊重公婆。让方先生无法释怀的是,有一次,他的父母千里迢迢来京看望小两口,住在夫妻购置的新房里。没想到老人刚住几天就生了闷气,认为儿媳妇在生活中处处嫌弃他们。

  老人特别不满的一件事是,做饭时,小肖把家里的新电饭锅收了起来,换成了一口旧锅给老人使用。婆婆由此认为儿媳对她不够尊重。

  小肖却对此说法予以否认,她对新锅换旧锅的解释是:“新锅的科技含量较高,我担心公婆操作不当,会造成锅具损坏,就进行了更换,但我并没有恶意。”

  但不管小肖怎么解释,远道而来的公婆满腹怨气,和她的矛盾摩擦不断。后来火苗引燃到了小两口身上,直到方先生把3岁孩子送回了老家,并到法院起诉离婚。

  尽管丈夫恩断情绝,但小肖却想挽回婚姻。她在法庭上说,她和丈夫恋爱至今已逾10年,没有大的矛盾,并且儿子年龄尚小,她愿意做和好工作,生活中多关心丈夫,多与丈夫进行沟通,善待公婆,并希望方先生把孩子带回北京。

  法官驳回了方先生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婆媳之间虽然有生活差异,但应该更宽容地理解和对待对方。而夫妻俩虽因家庭琐事、婆媳关系产生矛盾,但彼此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感情基础牢固,还有和好可能。妻子同意改善夫妻、婆媳关系,丈夫也应放弃离婚念头,与妻子互相包容,相互关爱,营造和谐、温暖、宽容的家庭氛围。

  现象

  婆媳矛盾多由住一起带孩子引发

  婆媳之间的矛盾,约有一半是因为共同居住期间抚养孩子而引发的。两代人对待子女的教育方式往往不同,比如儿媳们想用科学现代的方式抚养教育孩子,而婆婆们则喜欢传统养育方法,而且对孙辈的疼爱更多于管教。

  30多岁的晓月和丈夫大金结婚两年后生下了儿子,但她却与婆婆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两人见面就吵。

  “婆婆多次对我无端辱骂并滋生事端。”晓月说,她坐月子期间,婆婆多次当着孩子面辱骂她,还不让晓月的父母看望孩子。晓月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丈夫受婆婆的怂恿,坚持要把孩子带回老家,并威胁称带了刀子,谁拦就捅死谁,不顾及她的身体及心理需要。

  大金对此则称晓月和婆婆的矛盾是因为养育孩子观念的分歧。他举了个例子,春节时夫妻俩带孩子坐火车回老家。接站时刚一见面,婆婆欣喜地要抱孙子,却被晓月拦住了,她说婆婆的手不干净,不能抱孩子。对此大金的母亲非常生气。后来婆媳之间还频频为抚育孩子的事爆发矛盾。大金也为此很生气,和晓月吵架不断,气头之上还以用刀子捅人威胁妻子。

  之后晓月气愤地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去了外地的父母家,并打起离婚官司。

  “我母亲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也批评了她,她俩的性格都较为强势,缺乏沟通。”大金认为,婆媳关系可能是因为缺乏沟通存在误会,他愿意作双方的工作,改善婆媳关系,他想尽力创造机会,多抽出时间照顾家庭,一同解决婆媳关系。

  法官指出,婚姻生活中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家庭成员间出现争执亦属常见,但夫妻双方应正确面对并慎重处理婚姻关系中发生的纠纷,亦应妥善处理家庭成员间的相处,增进互相沟通、有效化解矛盾,共同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

  法官认为,如今大部分夫妻在养育孩子时都需要双方父母的帮助,甚至长期和父母共同生活,但双方在养育孩子的观念、习惯等方面难免存在差异,而避免矛盾的方法是对老人的相助要予以理解和感恩,双方要加强沟通。法官后来驳回了晓月的离婚请求。

  影响

  丈夫难受婆媳夹板气 这种离婚法官不支持

  有观点认为,婆媳关系听上去是婆婆和媳妇的关系,但实际却是婆婆、媳妇和儿子的三角关系,而婆媳关系不好,部分原因是丈夫造成的。但是很多深受“夹板气”的丈夫也很委屈,他们的压力又是谁能承受得了。于是夹板之下的丈夫,有的闹离婚,有的婚内出轨。

  尹先生就因为不愿忍受“夹板气”,以妻子邹女士不让他带孩子去看爷爷奶奶为由,和妻子闹起了离婚。邹女士却认为,他们的生活本来是幸福和睦的,吵架是因为婆媳关系引起的,主要原因还是丈夫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

  邹女士说,尹某很怕他的母亲,她和尹某说的话,尹某都会转脸原封不动地告诉他的母亲。“有了问题后他只会在我和婆婆之间传话,只是往后退缩,都让我自己去处理。”她后来不让孩子跟爸爸去爷爷奶奶家,是因为丈夫经常出差,导致孩子不习惯跟爸爸一起玩,从幼儿园回来都不同意跟爸爸一起回家。

  但尹某的说法却是妻子不能善待公婆,对老人的付出不仅不感恩,反而心怀怨恨。

  同样,尹先生的请求没能得到法官的支持。法官认为,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而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应当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加强沟通与交流,对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应当协商解决。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因琐事过多地争执是非对错,并不利于增进夫妻感情,反而容易彼此之间产生隔阂和误会。和谐融洽的夫妻关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应本着对自己和子女负责的态度去积极面对和妥善解决。

  建议

  婆媳间并无法定权利义务 处好关系靠平等独立包容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谭红琳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婆婆和儿子以及孙辈之间,属于直系血亲关系,而媳妇和丈夫之间是姻亲关系,婆婆和媳妇是间接的姻亲关系,属于姻亲的旁支。

  从婚姻法上来讲,婚姻法调整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婚姻法的法条中却没有一条直接调整婆媳关系;婆媳共处于一个大家庭中,财产关系密切,但是从继承法上来看,法定的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婆媳彼此的身影,除非丈夫亡故,妻子对婆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等极端情况。

  从法律的角度看,儿子对妈妈有赡养的义务,而媳妇没有;子女成年后,亲生父母没有义务再尽抚养之责,公婆更没有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没有抚养义务(特定情况除外)。因此婆媳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认为,婆媳相处应坚持这样几个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独立原则、互助原则、包容原则、爱心原则。婆媳之间要尽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彼此包容。处理所有问题的前提是,婆婆、儿媳、儿子之间的爱都是正常和美好的,千万不能演变成彼此的伤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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