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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吕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流程来了...

  • 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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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13 15:21:43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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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推出后,备受市民关注。大家都想了解,如果自己居住的小区属于城镇老旧小区,又该如何申报进行改造呢?今天我们为大家解读的是:老旧小区申报的流程。

此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必须是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包括,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并且明确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




具体申报的流程一共分为六个步骤。

第一,征集改造需求。符合改造前置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要向属地街道提出改造需求,街道审核后上报属地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有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组织调查摸底,掌握问题,了解改造需求和重点,形成项目清单。

第二,制定初步方案。由街道、社区根据项目清单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要充分征求住户意见。

第三,确定年度计划。各县(市、区)政府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老旧小区领导组办公室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市老旧小区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提出的改造项目进行审查,确定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并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第四,统筹项目实施。对纳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由明确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落实方案设计与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拆违等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要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邀请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参与,开展竣工验收。

第六,巩固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后,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安排街道、社区或小区业主委员会落实管理和服务责任,优先在健全居民自治基础上,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或自我管理等模式提供小区管理服务;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品味,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也将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相信通过五年攻坚行动,我们的人居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我们的城市也将变得更加美好。

来源:吕梁第一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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