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我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安排,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零行动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吕梁市本级(离石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已缴清各种费用的房屋要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登记确权颁证清零。
二、清零行动登记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权属清晰、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2.2016年12月31日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证件齐全、已缴清各项税费、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三、登记申请资料
1、不动产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或符合规划的认定意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消防、人防及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认定意见);
(6)不动产测量报告(包括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
2、不动产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属于集资房、房改房的,提供取得该房屋的相关资料);
(5)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凭证;
(6)房屋分户图、宗地图各2份。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督促和配合小区开发商、单位、物业等机构,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和信息,尽快为自己的房屋“落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登记办理地点: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358-8487133 0358-8487134 0358-8487135
吕梁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6日
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