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1时25分许,岚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西连接线快处快赔中心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自燃,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赶到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晋JS***3号小车与一辆重型挂车相撞,晋JS***3号小车自燃,驾驶员薛某某受伤,且满身酒气,民警迅速把受伤驾驶员薛某某送往医院。
后经询问:薛某某喝酒后驾驶晋JS***3号小型轿车沿岚县西连接线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快处快赔中心门口附近时,与相向行驶至该处的李某某驾驶的冀A***D0.冀A***1挂号货车相撞,致薛某某受伤,晋JS***3号车自燃,挂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1月30日,大队民警将薛某某血样送往鉴定机构鉴定,经鉴定薛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为239.74mg/100ml。薛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酒驾现象屡禁不绝,不仅给驾驶员本人及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同时也扰乱交通秩序,给他人和社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