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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吕梁:一市民散布虚假信息被行政处罚...

  • 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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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2/18 15:31:08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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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离石公安分局全面加强辖区维稳安保工作,进一步净化社会面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排查一切不稳定因素,于近日抓获一名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者。

2月15日,离石公安分局网安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微博网民发布博文称:#快看有炸弹#要爆炸了,并附公交车照片。网安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固定证据,很快锁定发帖人系居住离石区的市民任某,并传唤其到案接受调查。经查,2月15日上午8时许,任某乘坐某路公交车,看到公交车上一位乘客脚边放着一个红色塑料袋,于是拍照并虚构事实在微博散布,后在民警责令下及时主动将该微博内容删除。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离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任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还会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

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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