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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开展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场所深化非法中介集中整治的通告

  • 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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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5/17 15:12:42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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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场所深化非法中介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净化公安交管业务场所秩序,深入推进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深化公安交管业务场所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安交管业务场所深化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

      一、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一)重点场所

      重点整治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周边、场所内非法中介扰民问题和非法中介组织介绍买分卖分问题。

      (二)具体问题

      1.非法中介人员追逐拦截群众及车辆、编造谎言欺骗群众、组织买分卖分、伪造或者使用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和票据。

      2.窗口单位(业务场所)附近店铺门面张贴“内部选号”“包过检验”“包过考试”“插队办事”虚假广告。

      3.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违规收费。

      4.公安交管窗口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办理业务谋利。

      5.登记服务站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办理业务。

      6.检验机构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7.考试场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协助作弊等非法中介问题。

      (三)整治方式

      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形成严管严查态势。

      二、问题线索收集及受理方式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受理举报电话:0358-8255130

      受理举报邮箱:lljjzdjwdc@163.com

      来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前进南街61号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督察科(也可将举报信件投入到本单位大门口的举报信箱)。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09:00-12:00,15:0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反映举报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应当具体详细,应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供,倡导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反映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本次集中整治不受理无关或者逾期的举报,原则上不查办具体案件,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将按程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同步向社会公布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全市各级公安交管业务场所深化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受理举报核查组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吕梁公安交管业务场所进行监督,如实反映公安交管业务场所非法中介有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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