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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天起,吕梁市图书馆新增自习室服务

  • 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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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7/4 17:13:28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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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书香与梦想齐飞,阅读与夏夜相伴。为了丰富广大青少年暑期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市民及读者需求,吕梁市图书馆2023年7月4日起-8月31日止,新增自习室一间(原手工坊)位于图书馆一层,供读者自习使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开放时间:9:00—20:00

地点:图书馆一层东南角丽景书房南面(原手工坊)

管理规定

1.禁止将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如食品、桌椅、家电产品等)带入自习区内;

2.禁止在自习区内接打手机、大声交谈、朗读;

3.禁止随意挪移摆放桌椅,破坏设施,人离开座位时,请自觉清理杂物、推入椅子,带走个人物品;

4.禁止吸烟,杜绝使用明火,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

5.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插线板;禁止在图书馆自习区充电和插电使用充电宝、暖手宝、电热器等电器设备。

6.禁止占座、一人多坐。

(1)对于离开座位60分钟以上,仍将个人物品放在桌椅上,这种行为被视为占座。工作人员可将其视为废弃物清理并进行相关处理;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

(2)午饭、晚饭、离馆时不允许将个人物品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视为占座。由此发生的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3)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视情节对占座一方提出批评。

7.禁止个人物品存放自习区。图书馆每晚会对自习区进行清理,存放物品将视为废弃物处理,由此发生的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图书馆自习区是供读者自修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有平等使用馆内自习区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及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希望我们一起共同营造宁静优雅的书香氛围。

吕梁市图书馆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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