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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2/8 11:14:28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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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离石电缆有限公司职工,2009年企业整体改制时,被迫下岗,失去了工作。由于我们不能接受新业主—永宁公司提出的苛刻的工令补偿条件,至今仍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近期离缆公司决定利用旧厂为职工集资建房,说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我们的建房资格。我们认为这一做法,严重地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依据就能取消我们的建房资格了,拿出依据来让我们心服口服,不要出这些霸王条款 是哪个丧尽天良拟的狗屁规定,你们不会得逞的。我们一样都是离缆职工,同样为离缆的发展出过力流过汗。其他离缆职工应该享有的权利,我们也都应该享有;其他离缆职工应该得到的利益,我们也不能少。尤其是离缆旧厂址,其土地使用权是属于离缆集体所有,现在利用该土地为职工集资建房,除去已经建过房的,其余职工都应该有资格建房。不能也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来剥夺一部分职工的建房权利。更不能与劳动合同问题混为一谈,施加压力,借口取消我们的建房资格。你们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啊!为此,我们希望区政府部门能采取有效措施,出面制止电缆公司这一不公平,不公正的做法,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还是相信政府的!不要忽悠可伶的电缆公司下岗职工啊 不要逼得我们赴省,进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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