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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吕梁兴县“阳光低保”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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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12/12 17:40:48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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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尽管物价飞涨,但由于政府替我们这些困难群众想得多,我的低保收入比以前增加了不少,日子虽然过得紧一点,但比过去好多了。”近日,家住兴县福临嘉苑的下岗女工李香兰在谈到城市低保为她家带来的好处时激动地说。

  近年来,兴县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为了使低保水平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该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城市低保从当初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现在的310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608元。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该县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按标施保,分类救助。对评议和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做到了保障标准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阳光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此外,该县还坚持定期审核和重点抽查,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每年审核一次,重病重残家庭、单亲家庭等对象及一般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核查机制,严把入口、动态管理,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全部纳入低保备案对象进行集中管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城乡低保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兴县今年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共有34108户3779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851户7853人,农村低保对象29257户29941人,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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