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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015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与三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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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2/21 21:51:34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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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婚姻法》的新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与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


3、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却要小两口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份,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现实的笑话O(∩_∩)O


“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后双方离婚,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四万***,并酌情补偿10万,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少的,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



新婚姻法揭示了这样一个现实





    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人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跟保姆,找的是花瓶跟性感,找的是家世跟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

      当女性把自己托付给这个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与小孩教育折磨的惨不忍赌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男人们花心的借口。而当这些女性还没恢复过来要做自己的时候,【婚姻法】新解出台了。结果,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些冲着男人财富去的女人太悲催了。给男人生儿育女到头来一无所有。




     我们始终都在强迫自己去相信婚姻不是买卖,而实际上爱情跟婚姻都需要资历和资质,都需要资本的。所以,许多人的爱跟婚姻都有那么多的现实掺杂在里面,无法纯粹的爱跟被爱。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会让自己失去什么。所以中国人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的算计着。



女人自己买房





     在一个男人不懂得欣赏女人的国度,新婚姻法让婚姻内的一切都被AA,出轨男人的离婚成本变低,想出轨就出轨,想离婚就离婚。【婚姻法】新解让女性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感情。

     女人不哭!自己最能靠得住,发挥最大的能量去奋斗吧!是时候给自己买套房了,给自己一个独立的空间来安放我们或浮躁、或自由浪漫、或不知所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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