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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1/16 12: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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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32号)和《关于印发吕梁市区公交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74号),现将吕梁市城区公交收购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在2016年11月20日前主动签订并履行收购协议的现吕梁市城区公交车车主,给予其5万元的配合奖;2016年11月30日前主动签订并履行收购协议的现吕梁市城区公交车车主,给予其3万元的配合奖;2016年12月10日前主动签订并履行协议的现吕梁市城区公交车车主,给予其1万元的配合奖。
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公交车收购协议或未履行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享受所有改革优惠政策。
二、在市区公交改革期间,对蓄意堵车、寻衅滋事、扰乱交通秩序、危害运营安全或司乘人员安全、非法或越级上访等妨碍公交改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等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吕梁市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领导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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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为人民谋利益,而且在牟取人民的利益,太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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